拼音shí zū
注音ㄕˊ ㄗㄨ
享用所管轄地區或封邑的賦稅。
指地主收取田租剝削農民而生活。
享用所管轄地區或封邑的賦稅。參見“食租衣稅" class=primary href=/cidian/ci-4d8318c4c>食租衣稅”。
引《三國志·魏志·武帝紀》“冬十月,始置名號侯”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晉?王沉 《魏書》:“重名號侯爵十八級……五大夫十五級,銅印環紐,亦墨綬,皆不食租。”
指地主收取田租剝削農民而生活。
引彭湃 《海豐農民運動》:“呀!這是命中注定的,食租的久久是食租,耕田的久久是耕田。”
1.享用所管轄地區或封邑的賦稅。《三國志·魏志·武帝紀》“冬十月,始置名號侯” 裴松之注引三國晉王沉《魏書》:“重名號侯爵十八級……五大夫十五級,銅印環紐,亦墨綬,皆不食租。”
1.在舊社會里,當官的都是食租衣稅,為民者只好餐風飲露。
2.所謂‘末大必折,尾大難掉’,尾同于體,猶或不從,況乎非體之尾,其可掉哉!武帝從主父之策,下推恩之令,自是之后,遂以陵夷,子孫微弱,衣食租稅,不預政事。
3.武帝從主父之策,下推恩之令,自是之后,遂以陵夷,子孫微弱,衣食租稅,不預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