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文未取的成語故事
拼音fēn wén wèi qǔ
基本解釋見“分文不取”。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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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語出處和典故
※ 與(分文未取)相關(guān)的成語及歷史出處:
成語 | 歷史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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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道揚鑣 | 北齊 魏收《魏書 拓跋志傳》:“洛陽我之豐沛,自應(yīng)分路揚鑣。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 |
骨肉分離 | 明·馮夢龍《警世通言》第30卷:“誰知死后纏綿,恩變成仇,害得我骨肉分離,死無葬身之地,我好苦也!我好恨也!” |
以文亂法 | 《韓非子·五蠹》:“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 |
身無分文 | 司馬文森《風(fēng)雨桐江》第一章:“他現(xiàn)在是身無分文,靠那好心腸的女店主借錢度日。” |
強取豪奪 | 周立波《山鄉(xiāng)巨變》下卷:“‘這叫強取豪奪。’謝慶元嘶聲地說。” |
識文斷字 | 清 文康《兒女英雄傳》第38回:“當(dāng)著人家識文斷字的人兒呢?別掄葷,看人家笑話。” |
經(jīng)文緯武 | 唐 許敬宗《定宗廟樂議》:“雖復(fù)圣跡神功,不可得而窺測,經(jīng)文緯武,敢有寄于名言。” |
勞燕分飛 | 南宋 郭茂倩《樂府詩集 東飛伯勞歌》:“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 |
懸而未決 | 孫中山《救國之急務(wù)》:“已將一切問題決定,惟有如何處置國會一層,懸而未決。” |
取長補短 | 《孟子 滕文公上》:“今滕絕長補短,將五十里也,猶可以為善國。” |
首身分離 | 《戰(zhàn)國策·秦策四》:“刳腹折頤,首身分離。” |
緣慳分淺 | 明·西湖漁隱主人《歡喜冤家》第22回:“緣慳分淺,不獲再睹豐儀。” |
阿世取容 | 魯迅《漢文學(xué)史綱要》第六篇:“至叔孫通,則正以曲學(xué)阿世取容,非重其能定朝儀,知典禮也。” |
余波未平 | |
防患于未然 | 《周易 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樂府詩集 君子行》:“君子防未然。” |
逢人只說三分話 | 宋·朱熹《朱子語類》第21卷:“如今俗語云,逢人只說三分話,只此便是不忠。” |
不分青紅皂白 | 丁玲《太陽照在桑干河上》三六:“文采覺得這末不分青紅皂白就不大好。” |
殺雞取卵 | 希臘《伊索語言 生金蛋的雞》:一個蠢人想殺了雞從雞肚子里取出金塊,從而一下子發(fā)大財,結(jié)果卻一無所得 |
仇人相見,分外眼紅 | 謝扶民《壯族人民優(yōu)秀的兒子韋拔群》:“仇人相見,分外眼紅,于是雙方的隨員就對打起來了。” |
繁文縟節(jié) | 宋 蘇軾《上圓丘合祭卞議》:“省去繁文末節(jié),則一歲可以再郊。” |
一文不名 | 西漢 司馬遷《史記 佞幸列傳》:“竟不得名一錢,寄死人家。” |
取而代之 | 西漢 司馬遷《史記 項羽本紀》:“秦始皇帝游會稽,渡浙江,梁與籍俱觀。籍曰:‘彼可取而代也。’” |
暴取豪奪 | 宋 蘇軾《策斷上》:“國用不足,則加賦于民,加賦而不已,則凡暴取豪奪之法,不得不施于今之世矣。” |
乳臭未干 | 明 凌濛初《二刻拍案驚奇》第20卷:“雖有兩個外甥,不是姐姐親生,并且乳臭未干,誰人來稽查得他?” |
分路揚鑣 | 北齊 魏收《魏書 拓跋志傳》:“洛陽我之豐沛,自應(yīng)分路揚鑣。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 |
鉆木取火 | 唐·慧能《壇經(jīng)·疑問品》:“若能鉆木取火,淤泥定生紅蓮。” |
文山會海 | 《人民日報》1988年11月26日:“機關(guān)干部解脫了文山會海之后,獲得更多時間和精力,該是一件幸事。” |
文治武功 | 西漢 戴圣《禮記 祭法》:“湯以寬治民而除甚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災(zāi),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