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注釋
1:盍徹乎:盍,何不。徹,西周奴隸主國家的一種田稅制度。舊注曰:什一而稅謂之徹。
2:二:抽取十分之二的稅。
譯文
魯哀公問有若說:遭了饑荒,國家用度困難,怎么辦?有若回答說:為什么不實行徹法,只抽十分之一的田稅呢?哀公說:現在抽十分之二,我還不夠,怎么能實行徹法呢?有若說:如果百姓的用度夠,您怎么會不夠呢?如果百姓的用度不夠,您怎么又會夠呢?
評析
這一章反映了儒家學派的經濟思想,其核心是富民思想。魯國所征的田稅是十分之二的稅率,即使如此,國家的財政仍然是十分緊張的。這里,有若的觀點是,削減田稅的稅率,改行徹稅即什一稅率,使百姓減輕經濟負擔。只要百姓富足了,國家就不可能貧窮。反之,如果對百姓征收過甚,這種短期行為必將使民不聊生,國家經濟也就隨之衰退了。這種以富民為核心的經濟思想有其值得借鑒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