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舉制度,主持各省(包括京城)鄉試的正主試官稱大主考。
明?清 科舉制度,主持各省(包括京城)鄉試的正主試官稱大主考。參見“主考”。
引《儒林外史》第二回:“弟也曾把這話回稟過大主考座師,座師就道弟該有鼎元之分。”
主持鄉、會試的正、副主考官。
引《六部成語注解·禮部》:「大主考:正主試之官也。」
1.確確實實的獲得了大明乙丑科會試的參考資格!而且咱們的張瑞圖大主考還買一送一,指示三位副主考替張大少爺把會考的試卷都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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