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ōng zhǔ quán
注音ㄗㄨㄥ ㄓㄨˇ ㄑㄩㄢˊ
繁體宗主權
宗主國關于其臣民或屬國尤其在這樣一個國家的外交事務方面的統治、權力或關系。
英suzerainty;
支配權。
英domination;
起源于奴隸社會、封建社會,指君主對諸侯行使的支配權力。后逐漸擴大到國與國之間。一國使他國從屬于自己,干預其內政外交的權利稱為宗主權;前者稱為宗主國,后者稱為附庸國。
國家對于屬國的內政外交,具有干預的權利,此權稱為「宗主權」。
宗主國主導附庸國外交、軍事、部分內政的權利,稱為宗主權。附庸國(或稱藩屬國、附屬國)不享有完全的主權。其外交、軍事甚至部分內政由宗主國主導;其元首上臺,需經宗主國的任命或批準或冊封這一程序。
1.按照這個標準,何炳棣認為春秋時期具備封建制的典型特征即存在著層層分割的宗主權。
2.這就是理解發生的雙重宗主權的方式我們沖突,是要訓練我們兩個陰影偶爾會合。
3.自明朝以后,中國對琉球一直擁有宗主權。
4.1763年在法國印第安人戰爭中取得勝利,獲得加拿大和密西西比河河谷以東的領土,也取得印度的宗主權。
5.成吉思汗曾賜予拔都一脈西方新占領土地的宗主權。
6.1950年代及60年代,原有的做法遇到了問題,歐洲老牌殖民帝國在二戰中分崩離析、精疲力盡,開始放棄他們對非洲及亞洲殖民地的宗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