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zǐ子hǎn罕yán言lì利yǔ與mìng命yǔ與rén仁。。譯文
注釋
1:罕:稀少,很少。
2:與:贊同、肯定。
譯文
孔子很少談到利益,卻贊成天命和仁德。
評析
“子罕言利”,說明孔子對“利”的輕視。在《論語》書中,我們也多處見到他談“利”的問題,但基本上主張“先義后利”、“重義輕利”,可以說孔子很少談“利”。此外,本章說孔子贊同“命”和“仁”,表明孔子對此是十分重視的。孔子講“命”,常將“命”與“天”相連,即“天命”,這是孔子思想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孔子還講“仁”,這里其思想的核心。對此,我們在前面的章節中也已評論,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