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報訊(記者鄭麗穎)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我省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大幅上升。
2.“一調一裁兩審”是我國現行的勞動爭議處理體制。
3.這起不同尋常的勞動爭議案的申訴方周女士,系原建行平頂山市分行出納科副科長。
4.第七十七條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另行規定。
5.仲裁庭逾期未做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
7.23日,曲樂恒狀告遼寧足球俱樂部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一審宣判,遼足需支付曲樂恒各項賠償共計291萬余元。
8.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為。
9.根據筆者的實務經驗,多數勞動者都要經由勞動爭議仲裁和民事訴訟的兩審程序才能終極確認勞動關系。
10.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
11.勞動合同法試圖為全職員工提供合同保障,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得立法意圖是理順勞動爭議的仲裁和判決機制。
12.勞動爭議訴訟有其本身的特殊性,使得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不同于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13.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14.勞動監察不足,勞動爭議處理不清晰等問題。
15.防范勞動爭議風險,是關系企業和諧穩定發展和員工切身權益的大事。
※ "勞動爭議"造句CNDU漢語詞典查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