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分段注釋】
上和下睦:上下和睦,一家相處和和美美。
夫唱婦隨:丈夫說什么,妻子做什么,指夫婦相處融洽。《關尹子·三極》:“天下之理,夫者唱,婦者隨。”
外受傅訓:出外接受師傅的教誨。《禮記·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大戴禮記·保傅》:“古者年八歲而出就外傅,束發而就大學。”
入奉母儀:在家遵奉母親的儀范。《禮記·內則》:“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纴組,學女事以共衣服。觀于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禮相助奠。”
諸姑伯叔:指姑母、伯父、叔父。《詩經·邶風·泉水》:“問我諸姑,遂及伯姊。”
猶子比兒:都是侄子的意思。《幼學瓊林·叔侄》:“曰猶子曰比兒,俱侄兒之稱。”
孔懷:非常關懷。孔:很,過甚。懷:思念,想念。《詩經·小雅·常棣》:“死喪之威,兄弟孔懷。”后世多用“孔懷”代指兄弟。
同氣連枝:指一母所生之同胞。《呂氏春秋·精通》:“故父母之于子也,子之于父母也,一體而兩分,同氣而異息。……痛疾相救,憂思相感,生則相歡,死則相哀,此之謂骨肉之親也。”
交友:交結朋友。投分:志趣相投。切磨:互相切磋砥礪。箴規:勸誡規諫。
【翻譯】
長輩和晚輩(一說指尊貴者和卑賤者)要和睦相處,丈夫倡導的,妻子一定要附和跟從。
在外接受老師的訓導,回家敬受母親的儀范。
對待姑姑、伯伯、叔叔,做侄子的一樣要恭敬孝順,就像是他們的親生兒子一般。
兄弟之間要相互關心,因為血脈相連,同根連枝。
結交朋友應當志趣相投,在學習上能相互切磋琢磨,一起探討研習。
【解讀】
對中國人來說,關系和睦是一個永恒的話題,它所涉及的范疇囊括了人們社會交際的方方面面:長幼尊卑要有禮有序,夫妻之間要有進有退,親友之間要有敬有愛。
就中國數千年的歷史來看,一個社會如果能夠保證社會各成員之間關系和睦,社會就會保持相對的和諧,反之則會動蕩不安。那么如何才能實現社會各成員間關系的和睦呢?我們不妨效法古人。
漢文帝,名劉恒,是漢高祖劉邦的第四子,其母為薄姬。劉恒還是代王時,薄姬就隨他前往封地代地,薄姬精心撫育劉恒,注重他智慧和品德的培養,而劉恒對母親更是極盡孝道。劉恒即帝位后,依舊時刻謹記母親的教導,而且他沒有因為政事的忙碌而疏忽對母親的照顧,他侍奉母親從不懈怠。薄太后常年生病,一病就是三年,劉恒常常衣不解帶、目不交睫地照顧母親,親自伺候母親服食湯藥,每每熬好湯藥后,他都親口嘗過,然后才給母親喂食。他在位期間也以仁孝之名聞于天下。
五代十國時的吳越王錢镠,與他的妻子戴氏遵循著最理想的夫妻之道。據說每年寒食節,戴氏都要回娘家省親。有一年,春去夏至,錢镠眼見陌上花已經開遍,卻不見夫人歸來,心中非常想念,就寫了一張信箋,讓人帶與戴氏。戴氏打開信,發現信中只寫了一句話:“陌上花開,可緩緩歸矣。”她一讀完就流下了淚水,心知丈夫的思念,于是片刻都沒有耽擱,馬上啟程回家,與丈夫團聚。
西楚霸王項羽,與他的叔叔項梁在歷史上以良好的叔侄關系而聞名。項羽和叔叔項梁都是楚國貴族后裔,是楚國大將項燕的后代。項燕在對秦作戰時戰死沙場。國破家亡,項梁便帶著侄兒項羽亡命天涯。項梁對項羽有養育和教導之恩,他不僅對項羽悉心教導,讓其讀書識字,修煉劍法,還尊重項羽的意愿,引導其學習“萬人敵”的兵法。而項羽對項梁極為尊敬和信服,當項梁決定于秦末的亂世中乘勢崛起時,作為侄兒的項羽誓死追隨,全力奮戰。當項梁戰死后,項羽接過義軍大旗,繼承項梁遺志,最終滅亡了秦王朝。項羽對叔叔項梁就做到了恭敬順從,好似自己是項梁的親生兒子一般。
宋代文學家蘇軾,與他同為文學家的弟弟蘇轍讓后人見識了真正血濃于水的兄弟情。蘇軾年長,性格外放,他常常賦詩作詞,一抒他兄弟二人的感情,并叮囑家人,待他死后,墓志銘一定要讓弟弟蘇轍撰寫。蘇轍作為弟弟,對兄長極為敬重,他曾對父親蘇洵說,哥哥于他,生活上照拂,學習上提點,他對此非常感激。1057年,他們兄弟二人在進京趕考的路上約定,一旦中第做了官,就早點告老還鄉,一起過隱居的生活。結果,蘇氏兄弟一舉中第,從此踏上仕途,此后身不由己,常常天各一方。后來,蘇軾因為“烏臺詩案”而下獄,危在旦夕,在獄中,他寫下“與君世世為兄弟,又結來生未了因”的絕筆詩,感嘆自己不能履行與弟弟一起退隱的誓言了。蘇轍看到了這句詩,悲痛欲絕,他冒死四處奔走,為哥哥求情,也因此受牽連被貶謫。這次事件雖險,但幸好兄弟兩人都安然無恙,只是遭到了降職處分。
先秦時代的琴師伯牙,與樵夫鐘子期在中國歷史上譜寫出了一段“高山流水覓知音”的佳話。伯牙彈曲,子期便聽出“巍巍乎志在高山”“洋洋乎志在流水”,其所言所講皆為伯牙心中所想,伯牙因此將子期視為唯一的知己。不幸的是,子期離世了,伯牙痛心疾首,哀嘆從此世上再也沒有人能夠讀懂他的琴音了,之后挑斷了琴弦,摔斷了古琴。
正如歷史所記,古時有很多父慈子孝、夫妻恩愛、兄友弟恭、親友相惜的故事,這些故事為后人樹立了構建和諧人際關系的標尺,讓人在感慨之余,亦將故事中的人當做了學習的榜樣。
宗法制自中國夏代開始創制,歷經夏、商兩代的不斷完善,到西周時期已形成了一個完備的系統。這項制度是父系家長制的進一步演化,反映了父系世系中各家庭成員血緣關系的遠近。創制宗法制的目的是將宗族組織管理與分配國家權力這兩項職能合二為一,從而開創一個“家國同構”的時代。以西周為例,周天子由嫡長子代代相傳,是家族中的“大宗”,是國家的君王;天子的其他兄弟只能被封為諸侯,是“小宗”,是天子的臣屬。在各諸侯國內部,歷代諸侯也是由嫡長子代代相傳,是“大宗”,是諸侯國的君主;每一代諸侯的其他兄弟只能被封為卿大夫,是諸侯國的臣屬。以此類推,再往下分級就是士、平民、奴隸。在今天看來,宗法制過于強調家庭本位,以親疏遠近劃分人的高低貴賤,人為地造成了一種不平等,約束了家庭中個體成員的自由發展,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