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子曰:“道之將行也...
佚名
原文
gōng公bó伯liáo寮sù愬zǐ子lù路yú于jì季sūn孫。。zǐ子fú服jǐng景bó伯yǐ以gào告,,yuē曰::fū夫zǐ子gù固yǒu有huò惑zhì志yú于gōng公bó伯liáo寮,,wú吾lì力yóu猶néng能sì肆zhū諸shì市cháo朝。。zǐ子yuē曰::dào道zhī之jiāng將xíng行yě也yú歟,,mìng命yě也。。dào道zhī之jiāng將fèi廢yě也yǔ與,,mìng命yě也。。gōng公bó伯liáo寮qí其rú如mìng命hé何。。譯文
注釋
1:公伯寮:姓公伯名寮,字子周,孔子的學生,曾任季氏的家臣。
2:愬:音sù,同“訴”,告發,誹謗。
3:子服景伯:魯國大夫,姓子服名伯,景是他的謚號。
4:肆諸市朝:古時處死罪人后陳尸示眾。
譯文
公伯寮向季孫告發子路。子服景伯把這件事告訴給孔子,并且說:“季孫氏已經被公伯寮迷惑了,我的力量能夠把公伯寮殺了,把他陳尸于市。”孔子說:“道能夠得到推行,是天命決定的;道不能得到推行,也是天命決定的。公伯寮能把天命怎么樣呢?”
評析
在本章里,孔子又一次談到自己的天命思想。“道”能否推行,在天命而不在人為,即所謂“謀事在人,成事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