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注釋
1:法語之言:法,指禮儀規則。這里指以禮法規則正言規勸。
2:巽與之言:巽,恭順,謙遜。與,稱許,贊許。這里指恭順贊許的話。
3:說:音yuè,同“悅”。
4:繹:原義為“抽絲”,這里指推究,追求,分析,鑒別。
5:末:沒有。
譯文
孔子說:“符合禮法的正言規勸,誰能不聽從呢?但(只有按它來)改正自己的錯誤才是可貴的。恭順贊許的話,誰能聽了不高興呢?但只有認真推究它(的真偽是非),才是可貴的。只是高興而不去分析,只是表示聽從而不改正錯誤,(對這樣的人)我拿他實在是沒有辦法了。”
評析
這里講的第一層意見是言行一致的問題。聽從那些符合禮法的話只是問題的一方面,而真正依照禮法的規定去改正自己的錯誤,才是問題的實質。第二層的意思是忠言逆耳,而順耳之言的是非真偽,則應加以仔細辨別。對于孔子所講的這兩點,我們今天還應借鑒它,按照這樣的原則去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