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于行人橫過公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應負何刑責的問題,筆者認為不宜定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交通肇事罪進行處罰更為妥切。
2.該部分通過對諸多刑法學者理論研究成果的分析,闡述了關于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罪構成的基本立場。
3.交通肇事罪是實踐中的多發犯罪。
4.交通肇事罪共犯形成的理論基礎在于其罪過形式是復合罪過形式,可由過失構成,也可由間接故意構成。
5.第四章,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認定。
6.交通肇事罪是一種常見的危害公共安全的過失犯罪。
7.由于刑法條文對交通肇事罪的規定比較模糊,司法實踐上往往難以操作。
8.法庭的授權調查事項不包括交通肇事罪.
9.第二部分,主要探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節。
10.第一部分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交通肇事罪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1.第三部分,對交通肇事罪中是否存在共同犯罪問題,從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則、共同犯罪理論方面進行論證分析,認為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過失犯罪,不存在共同犯罪。
12.1月27日,經山東省昌邑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劉孝軍、劉文治、王春民被法院分別以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判處六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3.四川彭州政協副秘書長廖忠林醉駕撞死清潔工,被判犯交通肇事罪,由于其自首情節并積極賠付受害者家屬,法院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14.廖忠林被判犯交通肇事罪,由于其具有自首情節并積極賠付受害者家屬,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15.新刑法對交通肇事罪進行了比較重要的修改,涉及到的“逃逸致人死亡”問題,在理論上爭議頗多。
16.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的犯罪,最多判處15年有期徒刑,而被指控危害公共安全就可能被判死刑。
17.交通事故的頻發使得交通肇事罪的發案率逐年上升.
18.因此,對交通肇事罪中如何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有必要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
19.盡管如此,在刑法學界以及司法實務中,對于交通肇事罪仍有許多問題值得探討,目前尚未形成共識。
20.浙江杭州飚車案受害者家屬日前獲超過百萬元賠款,而肇事者胡斌已因超速及交通肇事罪被逮捕。
21.交通肇事罪的主體要件仍有一些具體問題值得研究。
22.除機動車外,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人力車、獸力車、三輪車、摩托車等,凡是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也將被追究交通肇事罪。
※ "交通肇事罪"造句CNDU漢語詞典查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