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忘名者,體道合德,享鬼神之福佑,非所以求名也;立名者,修身慎行,懼榮觀之不顯,非所以讓名也;竊名者,厚貌深奸,干浮華之虛構,非所以得名也。
2.忘名,就是體道合德,享受鬼神的福祜,而不是用來求名的;立名,就是修身慎行,生怕榮譽會被湮沒,而不是為了讓名的;竊名,就是外樸內奸,謀求浮華的虛名,而不是真能得到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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