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
若避臭穢,不親臨,往往誤事。
尸首變動,臭不可近,當燒蒼術、皂角辟之;用麻油涂鼻,或作紙攄子油,塞兩鼻孔;仍以生姜小塊置口內。遇檢,切用猛閉口。恐穢氣沖入。
量札四至訖,用水沖去蛆蟲、穢污,皮肉干凈方可驗。未須用糟醋,頻令新汲水,澆尸首四面。
尸首壞爛,被打或刃傷處痕損,皮肉作赤色,深重作青黑色,貼骨不壞,蟲不能食。
暫無譯文
傳承國學經典 ? 弘揚傳統文化
Copyright ? 2004-2010 CNDU.CN 漢語字典查詢 All Rights Reserved備案號:滇ICP備2024036080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