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誠信不等于義,如能不違背義,說的話就可以去實踐。謙泰不等于禮,如能不違背禮,恥導就能夠遠離。與人親愛而又不失掉可以親愛的人,也是可以尊崇的。”程明道說:“依憑恭信,不失掉可親愛的人,又不違背禮義,所以也可以尊崇。”程伊川(頤)說:“依憑恭信,如能不違背禮義,也是可以尊崇的。”又說:“因為恭信能近乎禮義,就不會失掉可親近的人,也是可以尊崇的,何況完全合乎禮義呢!”范純父說:“君子所依憑的是本性,而建立愛心必從親人開始,愛自已的親人,也一定要愛別人的親人,所以說親愛不失掉可親愛的人。”呂與叔把信、泰、親分成三件事。謝顯道說:“君、師、友這三類,雖然不是天賦本性,也可以親愛。除這三類以外,就不免陷于餡媚和卑賤。只有親愛不失掉可親愛的人,然后才可以崇尚。”楊中立說:“誠信如不失掉義,謙恭如不違背禮,又親愛不失掉可親愛的人。這也是可以崇尚的。”尹彥明說:“因為恭信近于禮義.雖然還不完全合乎禮義的本源,也是可以崇尚的。”我以為禮和義的極限,多至于不能親近,如能夠達到不失掉可親近的人,這是可崇尚的。但不敢以為是確解。“可為宗”,館本作“為可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