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óu yì
注音ㄇㄡˊ 一ˋ
繁體謀議
1.初,德宗多猜忌,朝士有相過從者,金吾皆伺察以聞,宰相不敢私第見客,度奏:“今寇盜未平,宰相宜招延四方賢才與參謀議”。
2.凡有征伐謀議,先定于三四月間,行于諸國,又于重五宴會共議今秋所向,各歸其國避暑牧養(yǎng),至八月,咸集于燕都,而后啟行。
3.今寇盜未平,宰相宜招延四方賢才與參謀議。
4.隋末,為鷹揚府校尉,戍太原,為高祖所識,因參謀議。
5.從事中郎漢魏時,三公及將軍府均設從事中郎,職參謀議,為在長史、司馬下。
6.時無忌位當元舅,數進謀議,高宗無不優(yōu)納之。
7.郡守馮亭同百姓謀議道:上黨通往外界的道路已被絕斷,我們已不可再為韓國百姓了。
8.“謀而未行”是指僅有共謀、沒有實施行為的情形,是一種“謀”“行”分離的單純謀議行為。
9.乃急與連剛謀議,剛曰:前者馮淵因筑堤故未及南下,與吾相峙而望。
10.軍司的職責是為軍人錄勛、節(jié)度諸軍、統(tǒng)兵作戰(zhàn)和參與軍政謀議。
11.認定分工不同的組織犯、實行犯、教唆犯、幫助犯是共犯還是實行過限,應把握共同謀議的內容是否明確。
12.一時文武各官,欲戰(zhàn)則力以不支,欲守松山則糧以匱竭,遂合謀議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