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ǐng tián zhì
注音ㄐ一ㄥˇ ㄊ一ㄢˊ ㄓˋ
1.以后中國歷史上的土地政策,一面常欣羨古代井田制度之土地平均占有,但一面又主張耕者有其田,承認耕地應歸屬民間之私產。
2.有了鐵器農具,生產單位由“8戶”變成“個人”,于是井田制度崩潰了。
3.所謂廢井田,是指廢除從西周開始實行的井田制度。
4.周王室實行井田制,然而銘文記載卻可以實行有條件的轉讓,這說明西周晚期井田制度已經發生了動搖,王室權力遭到削弱,也是整個社會制度開始動搖的重要信號。
5.春秋戰國時期,由于鐵制工具的使用和井田制的崩潰,促進了農業的發展,進而促動了商業的發展與繁榮,經商之潮風靡各國。
6.與此相應,井田制下的祿田可以為同一家族世代享用,因而相對穩定;名田制下的田宅,由于爵位的降等繼承而有較大的流動性。
7.不論是井田制還是名田制,都是根據一定的身份等級占有田宅。
8.“不抑兼并”的國策使宋代土地矛盾十分嚴重,“井田制”成為揮之不去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