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2.第三部分,對交通肇事罪中是否存在共同犯罪問題,從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則、共同犯罪理論方面進行論證分析,認為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過失犯罪,不存在共同犯罪。
3.對合行為與刑法總則共同犯罪的規定關系復雜,應區別情況分別處理。
4.本文認為,共同過失犯罪與共同故意犯罪可共同構成共同犯罪的二種形態,用共同的原則來界定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5."這一理論站不住腳.大家共同犯下一個嚴重錯誤,在馬斯特里赫特條約中沒有規定經常帳平衡的標準,"一位央行官員表示."。
6.與共同故意犯罪相對,共同過失犯罪也是共同犯罪形態的一種。
7.自首制度有利于鼓勵犯罪人自動投案、悔罪自新、分化瓦解共同犯罪人,并有利于提高刑事司法的準確性和效率,進而有助于實現刑罰目的。
8.而在復合行為犯只有部分行為被共同實施時,雖然在定罪上不能成立共同犯罪,但在量刑上應當對共同實施的部分予以考慮。
9.在處罰上,對于單位內部成員而言,雖然其所具有的雙重身份是共同犯罪成立的前提條件,但不能成為對其數罪并罰的理由。
10.間接正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11.一般認為,間接正犯是客觀主義共同犯罪理論為彌補其共犯從屬性的不足而推衍出來的概念。
12.偷稅罪的因果關系在不作為方式下具有特殊性,其不作為方式下的共同犯罪也有別于疏忽大意的失職行為。
13.教唆犯理論是共同犯罪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教唆犯問題的研究既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又在司法實踐操作上具有重大意義。
14.教唆犯的犯罪未遂問題既與單個人犯罪的未遂有著區別,也與共同犯罪中的實行犯有所不同,情況非常特殊和復雜。
15.其次,為了能進一步明晰共謀的涵義,論文比較分析了共謀與犯意表示、共同犯罪意思聯絡、陰謀等近似概念的區別。
16.刑法第25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
17.我國刑法理論通說也認為:正是通過意思聯絡,各共同犯罪人的個人犯罪故意,才結成一體,轉化為共同的犯罪故意。
18.無過當之防衛的立法初衷是鼓勵公民勇敢地同犯罪作斗爭,但是也造成了一種危險,這種危險是指可能使不軌之徒易于歪曲利用無限防衛權以遂其殺人目的。
19.共同犯罪中,時軍鋒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其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時建鋒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對其減輕處罰。
20.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時軍鋒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時建鋒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對其減輕處罰。
21.在共同犯罪中,時軍鋒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時建鋒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對其減輕處罰。
22.在這項犯罪產業中,專業人士已近構成了某些小集團,他們負責偽造網站或協調其他低水平的同犯。
23.同時,溫州警方已查清“冷漠的哥”是李文臣的同村族親堂兄弟叫李文凱,有足夠證據證明李文凱涉嫌構成共同犯罪。
24.法庭休息期間,其中一名囚犯向同犯扔了一張紙飛機,這是他們對訴訟程序的輕蔑。
25.在一個告密流行的社會,“罪與非罪”界限不清,非罪行為會受到等同犯罪的處理。這樣,問題突然就簡單了,不合理的制度在簡化復雜的告密問題。林達?
※ "同犯"造句CNDU漢語詞典查詞提供。